张纪中前妻被限制消费 其公司已被执行7492万余元

发表于:2022-06-08 16:11:03   稿源:吉剧网 浏览量:19

张纪中与前妻樊馨蔓

近日,天眼查App显示,上海纪中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对象为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樊馨蔓(张纪中前妻)。此前,该公司已因该案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492万余元。

上海纪中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

上海纪中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张纪中、樊馨蔓等共同投资成立。变更记录显示,张纪中已于2017年12月退出董事职位。

限制消费对象为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樊馨蔓(张纪中前妻)

张纪中已于2017年12月退出董事职位

日前,樊馨蔓曾就离婚协议对前夫张纪中提起诉讼。

相关报道:斥张纪中晒离婚协议侵权 樊馨蔓今日提起诉讼

5月20日,有媒体报道称导演张纪中被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起诉,案由为借款合同纠纷,其中一笔涉及金额78万8千余元,另一笔涉及金额为500万元。5月21日,张纪中微博发文回应称,该案件实为某人歪曲事实、捏造是非的诬告。且已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并积极应诉。他还首次晒出了和前妻樊馨蔓的离婚协议书,曝光了两人财产分割情况及房屋住址等。

其中显示“北京美猴王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男方所持有的60%股份及收益归女方所有”,“鉴于男方在本协议所涉及相关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至女方名下后不再承担该等公司的债务,作为对价,男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以“张纪中”或“纪中”名宇注册任何企业。”

针对这份回应,樊馨蔓为法人代表的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发声明,表示张纪中的借款是其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款,其诉讼代理人以《离婚协议》作为抗辩证据“歪曲事实,意图误导法官,对此我们深表震惊和遗憾”。并表示张纪中在没有取得樊馨蔓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离婚协议》发到网上,已经构成侵权。

独家了解到,今日(5月23日)樊馨蔓已经就张纪中侵权一事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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