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广电局
云南广电局规范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行为和社会活动管理。
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联合省委宣传部印发通知,将相关内容纳入教育培训计划,进一步规范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行为和社会活动管理。
二是加强教育,夯实根基。教育引导播音员主持人始终把职业道德建设作为立身之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义利观,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弘扬文明风尚,履行社会责任。
三是加强管理,防范风险。严格播音员主持人参加外单位社会活动以及参与广告代言等各类商业活动的审批管理,通过签订承诺书、提醒谈话、案例警示等方式,强化播音员主持人社会活动和网络行为自律约束。
四是压实责任,推动落实。明确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切实履行好培育管理责任,各相关行业组织切实落实教育引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