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传被查后 "微商教母"张庭的钱袋子还能守住吗?

发表于:2022-04-19 16:03:08   稿源:吉剧网 浏览量:28

近日,有媒体从权威渠道获悉,张庭林瑞阳夫妇创办、经营的达尔威公司因从事传销活动,导致公司名下96套房产被石家庄裕华区市监局查封,价值17亿元。

早在去年12月,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一份《查证函的回复》中称,达尔威公司涉嫌利用网络从事传销活动,其已立案调查。该事件引发了广泛的舆论关注。

直到目前,从知情人处获悉,目前该案件仍处在财务审计阶段。

今年4月上旬,有媒体报道称,TST庭秘密的运营主体在去年9月已被湖北省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1927.99万元,罚款170万元。

据了解,湖北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相关公司在涉及传销的主营业务上的营收共91.71亿元,获利1927.99万元。

注意到,截至目前,TST庭秘密商城经营仍在正常进行。

之前张庭夫妇间接持股达尔威被指“会玩”,二人真的能逃避法律惩罚吗?夫妻二人成立的上百家公司,用意何在?那些跟着张庭夫妇“喝汤”的明星艺人,他们的钱落袋为安了吗?资深经济律师向一一详解此事。

1,

上海达尔威涉传被查以后,有人发现张庭夫妇未直接持股涉嫌传销公司。有法律人士分析,该公司是典型的VIE架构协议的公司,张庭夫妇通过层层协议的方式控制公司的经营和财务。这样做经营者既控制了公司,同时能够阻却公司第一层面的风险。

也有律师持不同意见,涉嫌传销的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之所以有境外企业投资参股,更像是方便转移资金。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薛起堂律师认为,张庭夫妇没有直接持股涉嫌传销的公司,该公司如果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话,股东不直接持股,是可以阻断风险的。

也就是说,如果该公司确实构成传销的话,还要分两种情况,经营性传销和诈骗性传销。如果只是经营性传销的话,就只是公司的经营行为涉及传销,如果要追究责任的话,只会针对公司做出处罚,比如停业整顿、罚款等,张庭夫妇个人不会承担责任。

如果是诈骗性传销,就要看他们是不是具体的实际管理者,控制人,参与者,如果你是实际控制人,那你就是实际的传销头目,可能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跟你是不是这家公司的股东,关系不大。

2,

此外,根据企查查搜索显示,张庭林瑞阳夫妇关联企业极其庞杂,林瑞阳(林吉荣)关联企业66家,张庭(张淑琴)的关联企业有90家,两人在绝大多数企业中是法定代表人。成立这么多公司,用意何在?

在薛起堂看来,参照以往经验,成立这么多家公司的目的有可能是避税。比如一家公司的应税所得是1亿元,公司的所得税税率是25%,需要纳税2500万,但是如果我和我的另一家公司做一笔交易,扣除部分纳税额,那我可能会少交一部分税,但是至于你这笔交易是否值2500万就不好说了,这就需要税务部门仔细核查。

另外还是风险隔离。这也是很多集团公司做一个项目就成立一个子公司的原因,这样的项目公司即便产生纠纷,也不会查封到集团公司。

此外,张庭夫妇的微商帝国邀请过众多明星代言站台,官宣的代言人有林志玲、罗志祥、汪东城、蒋依依,如果TST确实构成传销的话,这些艺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薛起堂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和六十二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广告代言人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林志玲、罗志祥等这些代言过的明星艺人,不仅要退广告费,还要被罚款。即便现在合约解除了,他们也要为当时的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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